田中精机董事:我们公司财报是假的 背后亿元利益之争 |
时间:2019-04-30 13:03:16 目录: 编辑: |
What?董事:“我们公司的财报是假的!” 背后亿元利益之争! 梧桐树下V 文/枫年 2018年年报、2019年一季报的披露期已过,A股各上市公司纷纷公告了自己的年报、季报。有这么一家公司,在2018年年报、2019年一季报中,董事声明公司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,这恐怕在A股市场都是极其罕见的现象。 2019年4月27日,田中精机(300461)同时发布其2018年报和2019一季报。 在年报的第一节提到,公司董事龚伦勇先生无法保证报告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理由是“已是虚假记载”。而董事龚伦勇曾任田中精机总经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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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公司概况及业绩回顾 田中精机全称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,主营自动化机电设备、自动化系统、自动化机械及电子部件等产品的生产销售,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。 上市4年以来,公司主要业绩指标如下: (单位:人民币亿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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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的巨亏主要来自于资产减值损失。 2018年,田中精机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.41亿,其中坏账损失0.5亿、商誉减值损失2.83亿。 商誉则来自于2016对深圳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的并购——2016年,田中精机以3.91亿收购了远洋翔瑞55%的股权。55%股权对应远洋翔瑞账面净资产为0.61亿,收购价格溢价3.30亿、溢价率540.98%。远洋翔瑞主营高精密数控机床及相关软件的设计、研发、生产于销售,同时提供定制化服务。 溢价3.3亿即形成商誉。2018年,田中精机对该笔商誉计提了2.83亿的减值损失,计提比例高达85.76%。 在2018年巨亏之后,田中精机2019年一季度业绩暴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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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正是面对如此业绩——2018年巨亏、2019Q1暴涨——董事龚伦勇均表示质疑。 二、龚伦勇,何许人也 公开信息显示,龚伦勇,男,1981年7月出生,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,目前在读电子科技大学EMBA。2013年创办远洋翔瑞,任董事长兼总经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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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显示,龚伦勇2017年税前年薪151.94万元,2018年税前年新237.20万元。2018年末,龚伦勇持有田中精机252万股,占比2.02%,其中部分来自于公司对其的股权激励。 如此一位身居要职、丰厚年薪、手握股权的高管,为何公开质疑公司的业绩? 答案在远洋翔瑞的业绩承诺。 2016年,田中精机收购远洋翔瑞55%股权,远洋翔瑞的大股东龚伦勇及其配偶彭君(即补偿义务人)做出了业绩承诺——2016-2018年,远洋翔瑞的承诺净利润为5000万、6500万和8500万。对于未能实现的净利润,补偿义务人应做出现金补偿。 经立信审计,2016-2018年间,远洋翔瑞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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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是在2018年,承诺业绩8500万元,实际实现仅为882.84万元,相距甚远。 未能完成业绩承诺,自然需要做出补偿,根据补偿协议计算,龚伦勇需补偿田中精机现金11,235.00万元。对于该笔金额,田中精机在2018年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。 而正是业绩承诺未能完成,成为了龚伦勇质疑公司财报虚假记载的关键。 三、事件始末 整理前文所述的信息——龚伦勇认为,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,2019年一季报的业绩是由2018年调整而来。 简言之,龚伦勇认为本应该在2018年确认的业绩,最终在2019年一季度确认了。 而究竟是确认在2018年还是2019年,对于龚伦勇本人最大的影响,便是能否完成其业绩承诺。 问题的答案在审计报告中。 审计报告的关键审计事项里,第一条便是把收入确认作为了关键审计事项。报告显示,2018年远洋翔瑞营业收入3.04亿。 除开已确认的3.04亿收入,审计报告中提到了与如下7个客户的合同执行情况。 (单位:人民币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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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法确认收入最多的原因是——设备未完成安装调试。 远洋翔瑞作为设备生产销售商,其向客户销售产品还需一并进行安装调试,直至设备正常运行,销售合同才算是完成了。而审计结果显示,多数设备运到了客户,但未完成安装调试,合同并未履行完毕,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,因此公司无法确认收入。 对于田中精机的2018年财务报告,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给出的审计意见是——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。 在审计意见的强调事项段中,审计师提到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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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括起来,远洋翔瑞在2018年有7笔合计3.12亿的销售合同,审计发现部分合同尚未执行完毕,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。合同中仅有0.17亿能够确认收入,其余均无法在2018年确认收入。对于审计师给出的结果,龚伦勇表示不认可。 也正是因为远洋翔瑞7笔合同无法确认收入,相应的利润也无法在2018年确认,因此远洋翔瑞未能完成2018年的业绩承诺,从而龚伦勇需要支付业绩补偿款。所以,出现了开篇所讲,在2018年年报中,董事龚伦勇表示其无法保证公司年报真实、完整、准确,认为年报存在虚假记载。 随着时间推进,部分设备的安装调试在2019年一季度完成了,因此部分收入、利润确认在了2019年一季度。因此,龚伦勇在2019年一季报也表示无法保证真实、完整和准确,其认为是将2018年的业绩调整到了2019年一季度。 而以上7笔合同,究竟能否在2018年确认收入,成为了问题的关键。 审计报告显示,对于以上7笔合同,审计师执行了大量的审计程序——包括检查合同、发票、运输单,检查客户回款,函证交易详情,实地走访客户(形成了摄影记录),访谈客户实际控制人等。 在田中精机的年报审计中,审计师执行了较多的审计程序、获取了大量的证据,可以印证审计师给出的结论。加之,田中精机的年报审计单位—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——已连续审计8年,对公司的业务情形比较熟悉,其给出的审计意见值得信赖。 所以,龚伦勇对年报、季报所持的“虚假记载”一事,本质是其虚构业绩的行为,被审计师发现并不予认可,导致其业绩承诺未完成,需进行业绩补偿;因此,其对财务结果表示质疑,从而出现开篇所述——龚伦勇无法保证年报、季报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认为存在“虚假记载”。 一时间,董事龚伦勇个人“英勇”质疑公司财报的行为,变成了个人虚构业绩、否认审计结果、不愿进行业绩补偿的行为——实在让人大跌眼镜。 而这笔1.12亿的补偿款,田中精机又将如何收回,后续恐怕会有更多的争议。 免责声明:自媒体综合提供的内容均源自自媒体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并获许可。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新浪立场。若内容涉及投资建议,仅供参考勿作为投资依据。投资有风险,入市需谨慎。 责任编辑:张恒 |